广东海洋大学审计工作部工作职责

审计工作部是学校内部审计机构,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依据国家法律、法规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规定和要求,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、经济活动、内部控制、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,实施独立、客观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,促进单位完善治理、实现目标。主要职责是:

一、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二、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制度、内部审计工作流程,推进学校审计全覆盖。

三、根据工作需要,对学校和所属单位下列事项进行审计:

(1)政策执行审计。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、学校及所属单位的发展规划、重大决策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。

(2)财务审计。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、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。

(3)资产审计和绩效评价。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、大宗采购项目和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计;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、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评价。

(4)内部控制风险评估。对学校及所属单位预决算、收支、采购、资产、建设项目、合同等各类经济业务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、评价和建议。

(5)经济责任审计。对学校管理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。

(6)专项审计调查。根据规定的审计程序,对学校经济活动中出现的带有倾向性、普通性的重大问题或重要情况进行的专门审计调查活动,分析研究问题,提出工作整改建议。

(7)审计整改。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。

(8)审计档案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和档案保密工作。

(9)本部门履行职能监督的相关职责。

四、审计队伍建设

加强审计人员思想政治建设,提高政治觉悟和法纪意识;组织审计人员业务学习,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;负责推进审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,维护和优化审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。

五、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