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贯彻执行《广东省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审计办法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/03/04 阅读次数:

广东海洋大学文件


校审计〔2019〕1号

 

关于贯彻执行《广东省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
审计办法》的通知
 

各单位、部门:

为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工作程序,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近期对于省属高校的工作安排和指示,结合《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和《广东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,今后学校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,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2016年1月14日颁布的《广东省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办法》(粤教审〔2016〕1号)执行。同时,《广东海洋大学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校审计〔2006〕2号)废止。

 广东省教育系统建筑工程项目审计办法.doc

 


广东海洋大学

2019年8月8日


 
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

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

2019年8月9日印发

扫码在手机上查看